鋸床安全操作規程
一、起動前準備:
1、調整好虎鉗位置應平正、緊固可靠。
2、控制桿手柄應放在靜止或升起位置。
3、鋸割物料應在鋸弓行程的中間位置。
4、下料長度超過300mm或原料長度超過500mm時,應加設托架。
5、裝夾兩件以上物料時,應夾緊牢靠。先空轉正常后再開始鋸料。
6、檢查鋸條裝夾時位置正確,如有歪斜應及時校正,檢查鋸條的松緊度,鋸齒應向鋸割的后面。
7、砂輪安裝應符合有關規定。
8、鋸片必須平整,鋸齒尖銳鋒利,不得使用有連續兩個缺齒或有裂紋的鋸片。
9、砂輪鋸、圓盤鋸的主軸有晃動時,不得使用。
10、進給量要適當均勻,不得突然加大進給量。
11、切割中發現工件松動,應立即停機使刀具離開工件,重新夾緊工件。
二.運轉中注意事項:
1、鋸割時,要隨時檢查鋸條是否歪斜,必要時退出進行校正。
2、在鋸割加工中,及時注意加注冷卻液。
3、鋸條中途折斷時,應立即切斷電源,然后再進行更換,同時將物料或工件翻轉180℃,重新開鋸口。
4、鋸割剛開始時,應采用弱走刀,待鋸至適當深度后,方準采用強走刀。
5、鋸割中,不準用手接觸滑枕。操作人員不得站在和面對與砂輪或鋸片旋轉的離心力方向。
6、在被鋸割物件將要切斷時,應特別注意防止斷料下落砸傷人,切斷大料時,應留有余量,卸下后砸斷,切斷小料時,不得用手接。
三、停機注意事項:
1、停機后,應斷開電源,清理鐵屑,清掃場地。
2、各操作手柄應放在規定位置。